第225章 为了十八岁的自己(加更16) 青光辉
11月那期的《新潮》杂志。就是写‘连亲情爱情都极其淡漠’那一家。”
郑东汉一下子就明白了。
所有攻击里面,只有这一条最狠,直接攻击他对家人冷漠。
对一个刚失去父母的十八岁孩子说他“连亲情都极其淡漠”、“除了销量和金钱再无其他”。
这不是评论,这是人格攻击。
而且它对郑辉造成的心理创伤是实实在在的,在那个晚上,这段话是唯一让郑辉脸色黑下来的。
“名誉侵害和精神损失。”郑辉说:“98年11月发的,现在2000年8月,还在两年的起诉期内。”
“索赔多少?”
“五百万港币。”
郑东汉在电话那头思索下,这个数字不大也不小。
大了会显得贪婪,小了会显得敷衍。五百万刚好,足以让那家杂志社伤筋动骨,又不至于让公众觉得郑辉在趁机捞钱。
而且这个金额本身就是一种态度,我的尊严值这个数,你当年那些话让我付出的代价,不比这少。
“好,好数字”郑东汉评价。
“你帮我找个好律师。”
“用不着我找,你那个案子太干净了,原文白纸黑字写在那里,一个标点符号都跑不掉。随便哪个律所都抢着接。”
郑东汉顿了顿,又说:“而且我敢保证,等你起诉的消息一出来,那家杂志社八成会主动找你和解。他们打不赢的。”
“打不打得赢是法院的事。”郑辉说:“但我要让他们知道,我不是不追究,我是在选择追究谁。”
“以前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,但有一条底线,攻击我父母的,一个都别想跑。”
八月三号。
郑辉的个人声明和起诉书同时见诸各大媒体。
声明温和,起诉凌厉。
一手橄榄枝,一手利剑。
整个香港的舆论场,在这一天彻底安静了下来。
道了歉的杂志社总编们如释重负,没道歉的连夜咨询律师和开会。
而《新潮》杂志社的老板,据说在看到起诉书的那一刻,手里的茶杯直接摔在了地上。
……
八月四号,清晨。
紫玉山庄,郑辉坐在别墅的客厅里,面前是一杯刚泡好的铁观音。
何岩把当天的报纸摞在了他旁边的小桌上。
“老板,《大公报》、《文汇报》、《星岛日报》都转了你的声明。《明报》的社论版还专门写了一篇评论,标题叫‘以法律收场,是最好的结局’。”
“嗯。”
“香港那边歌迷已经开始撤了,昨天只有一家杂志社门口还有人,今天应该也没了。”
“好。”
何岩犹豫了一下:“还有一件事。《新潮》那边已经通过律师传话过来了,想私了。”
郑辉端起茶杯,喝了一口。
“不接。”
“走法律程序。我要一个判决结果,不要一个和解协议。”
何岩点了点头,转身下楼。
客厅里只剩下郑辉一个人。
八月的bj,阳光已经很烈了。
窗外的湖面
章节内容不完整,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