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282章 万里一孤城,儘是白髮兵!  霞飞双颊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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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慎,又赶紧去找唐正忠帮忙。

唐正忠则大拍胸口。

表示没问题。

第一批物资可以提供至少一百个货柜的时空物资,而且隨时可以在仓库时调取。

“两百个,不,三百个,能行吗?”李世民忽然想到自己贞观十年同样需要,而且还得留一百个货柜的物资隨时做支援。大唐三百年,天知道还有多少不肖子孙的骚操作,等著自己这个老祖宗去给他们擦屁股。

“行,二凤陛下开了金口,三百个就三百个。”唐正忠现在財力极其雄厚。

“多谢唐总。”李世民感激地拱手。

等一切准备完毕。

李世民终於恢復了傲气。

他带上了一根代表家法的棍子,准备用它揍那些干啥啥不行拖后腿第一名的不肖子孙:“感受下你们老祖宗的怒吧!”

时空门打开。

李世民看见面前一群白髮苍苍又疲惫不堪的老兵,正竭尽全力地抵抗著吐蕃大军的攻城。

他的傲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,代之而起的是惭愧和心痛。

五十三年。

这些大唐士兵由青葱少年,变成了白髮老人。

他们一直在等待大唐派遣的援军,然而至死也没有等到。

“叔宝、敬德、义贞、定方,你们隨朕一起衝杀!朕要亲自破阵,砍杀吐蕃蛮子,让他们知道我大唐的愤怒到底是什么模样!”李世民的眼睛红了,他右手单持后世复製的陌刀,左手拿著一支盒子枪,第一个冲入敌阵之中,见人就砍,见人就杀。

“喏~”秦琼和尉迟恭同样红著眼睛,咆哮如雷地跟上。

程知节手持一把宣大斧。

凌空跳起来。

一斧头將面前披甲的吐蕃士兵给劈成两半。

要换过去,他用这把一百零五斤重的宣大斧可耍不了多久。不过服用过黄金药剂后,他的身体素质翻了好几倍,身体比棕熊还要强壮,普通的武器他早瞧不上眼了,只钟爱后世认为他最擅长的宣大斧,放弃了他一直使用马槊。

马槊是非常好用。

问题是后世人都觉得俺喜欢宣大斧,俺怎么能让后世的粉丝失望呢?

不远处有个吐蕃士兵往程知节身上扔了一把飞叉,扎在他的胸膛上,又有个朝他射了一箭,这回程知节用手臂挡住了。

他满不在平地拔出飞叉,一甩手將飞叉钉回原主的额头。

又拔出箭。

跳起来。

跃过下面的人群。

找到那个偷袭完想躲起来的吐蕃士兵,將箭头强行扎进对方的脖子:“你给俺记下了,杀你的人叫程咬金,要是阎王爷问起,记得报上俺的名字,免得做个糊涂鬼。”

旁边几个吐蕃士兵想趁机偷袭,被他反手一斧,横扫千军,周围一圈的士兵无不分尸两半,直嚇得周围的士兵大叫夜叉恶鬼来了——溅了一身血的程知节,却仰天哈哈大笑,敌人越恐惧,他越是得意。

李靖懒得看这个莽夫。

他指挥大明的勇卫营迅速排好三行阵形,使用高效的排队枪毙术,然后吹响银哨。

砰一声巨响,攻城的吐蕃军队立即崩陷下去一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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