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3章 《疾速追杀》分成条件 青光辉
分成、dvd分红、审计权、宣发费用透明度以及发行佣金进行了数轮拉扯。
理查德的态度始终很明确:郑辉不接受净利润分成,也不会接受任何模糊的后端计算方式。票房分成必须按第一美元计算,全球票房和发行回款接受第三方审计,caa也会参与监督相关报表。
这种模式对郑辉省心,对环球影业同样不是坏事。
环球不用和郑辉在净利润定义里反复纠缠,也能在保留大部分发行利益的同时,零制作风险地参与一部郑辉执导的新片。
最终,双方达成一致。
郑辉全额承担《疾速追杀》四千万美元制作成本,不领取导演费用。
环球影业负责全球发行和宣发协作,收取相应发行佣金。
版权归郑辉所有。
郑辉按第一美元计算,取得百分之三十票房分成。
dvd销售及后续家庭娱乐渠道分红,郑辉占百分之五十。
合同还写入了第三方审计权,caa和郑辉请的第三方有权协助郑辉核对票房、发行回款和相关结算报表。
马丁在最后签字之前,说了一句话,大意是环球内部对这个项目的票房预期比较保守,大概只是几千万美元级别。
理由是动作片市场竞争激烈,而郑辉虽然在欧美有英文专辑打下的知名度基础,但他毕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莱坞动作片导演。
郑辉没有反驳,他不需要用嘴去说服任何人。
等电影上映的那一天,数字会替他说话。
如果只是一亿票房,按第一美元百分之三十计算,郑辉能拿到一千四百万美元左右的票房分成。再加上dvd等后续家庭娱乐分红,基本能够覆盖四千万美元制作成本,甚至略有盈余。
dvd的收入基本能达到票房一半甚至更多一点,一亿美元也就是五千万,期间的一半就是两千五百万美元。
这看起来并不比老老实实当环球的打工人轻松。
如果接受环球的投资,拿八百万导演费,再拿百分之十五票房分成,他不用承担任何风险,也能轻松到手一大笔钱。
但账不是这么算的。
因为版权在自己手里。
续集的开发权,在自己手里。
周边商品的授权,在自己手里。
游戏改编、电视版权、即将到来的流媒体授权、主题公园合作……所有衍生价值,全部在自己手里。
这些东西加在一起,远不止一俩千万美元。
而且,如果票房达到两亿呢?
光票房分成就能达到三千万美元左右。
dvd和后续版权分红还能继续往上滚。
卖得越多,自己赚得越多。
更重要的是,第一部一旦证明成功,第二部的分成比例还可以进一步提高。第三部、第四部……每一部都是在前一部的基础上滚雪球。
这是一个指数级增长的模型。
而环球影业之所以愿意接受这个方案,恰恰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这条增长曲线。
他们看到的只是“一部几千万票房级别的动作片”。
他们没有看到的,是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系列电影帝国的第一块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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