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3章 《疾速追杀》分成条件 青光辉
五年内,版权归环球所有。
郑辉扫了一眼那份方案,没有立刻回应。
他注意到了一个细节,把导演费用从《爱乐之城》的一千万预付金降到了八百万。
降了两百万。
原因不难猜,《爱乐之城》是歌舞片,而郑辉本身就是格莱美级别的音乐人,歌舞片在环球看来是万无一失的项目。
但《疾速追杀》是动作片,一个以音乐和文艺片闻名的导演去拍硬核枪战动作片,在环球的风险评估模型里,这个跨界意味着不确定性。
不确定性,在好莱坞就等于降价。
郑辉理解这个逻辑,但他不打算接受,他把方案推回了桌子中间,却没有开口。
该说的话,他昨晚已经全部对理查德说过了,谈判桌上真正出面的人,是理查德。
理查德说道:“郑不需要环球的投资款。”
马丁微微一怔。
理查德继续道:“四千万美元制作成本,由郑全额承担。他也不需要导演费用。环球只负责发行和宣发协作,版权归郑所有。”
会议室里安静了,一个导演自掏腰包四千万美元拍电影,在好莱坞不是没有先例,但依旧罕见。
更何况,这个导演不是一般人。
理查德把郑辉真正的方案推了出去。
全额投资四千万美元,不要环球的制作投资,不要导演费用。作为交换,郑辉要求第一美元票房分成百分之四十,dvd销售及后续发行分成百分之五十,版权必须留在郑辉自己手里。
环球影业只需要做一件事:发行。
马丁脸上的表情经历了一个微妙的变化。
先是惊讶,然后是犹豫。
如果风险全部转嫁给郑辉,环球影业等于零制作成本参与,只付出发行渠道和宣发资源。对他们来说,这当然有吸引力。
但版权不在手里,意味着这部电影未来的长尾收益,他们分不到太多。
百分之四十的第一美元票房分成,也不是一个低数字。
理查德没有催促,只是补了一句:“这是郑愿意继续和环球合作的前提。他不缺发行选择。”
这句话很有分量,环球影业需要评估的,是另一个问题:如果拒绝这个方案,郑辉会不会转身去找华纳、索尼或者派拉蒙?
答案显而易见。
以郑辉现在的江湖地位,他随便敲任何一家大厂的门,只是帮忙发行一部电影,对方都不可能把他拒之门外。
更何况,《疾速追杀》不是一部需要环球承担制作风险的电影。
风险在郑辉身上,环球影业没有直接拒绝的需要。
接下来的谈判,主要发生在马丁和理查德之间。
郑辉始终坐在旁边,画一画疾速追杀的分镜,思考一下后续拍摄手法,胶片要求。
马丁试图把第一美元票房分成压到百分之二十五,理由是环球需要调动全球发行网络,还要承担宣发资源协调和排片压力。
理查德没有松口,他很清楚郑辉的底线。
百分之四十是开价,百分之三十才是真正的落点。但在dvd分成和版权归属上,没有任何让步空间。
双方围绕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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